自觉的书法艺术是哪种书法?
题主说的是“自醒”吧。。。 “自觉”这个词用得有点别扭,我估计你指的是这个意思: 在创作时,作者有非常明确的审美判断、取舍标准;在欣赏作品的时候,能明显看出作者的审美趣味和取舍标准 这样的书法作品,才叫“自觉”的。 因为只有具备这样鲜明的个人特色,才能称之为一个书家的作品。
但题主问的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什么样的书法作品可以称得上是“艺术”呢? 如果没有特定的时间、地域、文化背景以及特定的审美需求的话,我觉得这个问题是没有答案的(当然,大家也会给出自己的答案) 我说没有答案并不是说不存在客观的标准(比如前面有人提到的“美感”“形式美”之类的),而是指这些标准无法单独地构成对一件作品的评判依据 而题主给出的示例中,《张迁碑》显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艺术作品,而只能说是史料文献了…… 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我喜欢把它称为“艺术品”——毕竟我也觉得它是件很美的艺术品嘛~
如果非要说它为什么叫“艺术品”而不叫“书法作品”或“历史文物”的话,我想大概是它的创作者具有明确的艺术追求与审美判断,并在作品中充分地体现了出来罢(虽然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可能有一些过于“正统”了……)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传统书法的特点之一——“法度森严”罢~
优质答主
题主的问题比较宽泛,我尝试着做一下分析,不当之处请多指正。 首先,“自觉”二字用得有些暧昧。什么是自觉呢?我们通常说人们自觉得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而在这里,“自觉”又变成了什么样子了——即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且是正确得不能再正确,甚至不能容忍哪怕一丝一毫其他不同看法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这种书体自然就不是一种可供选择的字体,而是唯一正确、且必须无条件推广的书体了。
第二,这个题目中的所谓“自觉的书法”到底是怎样的形式或风格呢?如果仅仅是一个标题的话恐怕是无法进行判断的。但如果有具体的描述性文字来补充说明的话,那可就比较好办了(前提是这个具体描述的文字不是凭空而出的)。比如有人可能会把柳公权《玄秘塔碑》当作典型代表来加以论述;也有人可能把王铎、董其昌的一些作品作为标准来看待……等等不一而足。
第三点,在讨论“自觉的书法”时,需要特别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这一现象产生的背景是什么,它的社会条件又是如何。这些因素对于理解这种“自发自觉”的现象都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我们需要从更广泛的文化背景和思想史的角度去看待这种现象。因为文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艺术或者技术领域的问题,它具有深刻的制度性和结构性影响。如果我们想要深入地思考和理解这个问题的话,我们就需要在更广博的思想领域中寻找相关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