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邮票在中国值钱吗?
1874年1月10日,清政府与德国签订《天津海关税务章程》二十章,开德国邮传部与中国海关办理邮政业务的先河; 1896年中德签订《胶济铁路借款合同》和《济登至济南铁路修筑及管理专条》,同意德国在胶济铁路沿线设厂,并准许其在山东境内修建公路、开采矿产。以此为契机,德国大举入侵山东。 1897年春,德国侵略军占领胶州湾,并以该地为基地,向山东省内各重要城市推进。为了进一步压迫中国人民,德国政府决定建立“殖民统治机构”,直接控制被占领的山东各地。为此,俾斯麦亲自起草了“委任状”,任命奥国皇帝为“山东省全权总督”(1897年3月25日)。
1897年至1914年间,根据中德签订的条约,德国共贷款给中国23次,金额达7.85亿马克。这些贷款多用于军事和交通事业,极大加强了德国的军事实力和经济优势。
作为回报,德国在“济顺”、“胶济”两条铁路干线的两侧以及青岛等地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 据德国国家档案馆提供的材料,仅“胶济铁路”一条,德国财阀就掠夺了中国6558万马克的铁路债券,以及价值超过3000万马克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德方还控制了在山东的主要矿产业,包括枣庄、微山、兖州、临邑等煤矿和铁厂以及胶县、高密等地的盐场。这些财产的年收入大约相当于中国财政收入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