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小银币价值多少?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廷在天津南郊小站练兵时,因缺军饷,经户部奏准,以国库余银四百五十万两为本金,借给商办户部官钱局,利率按四年定期存款利率加一成五给付,四年期满后本利共计五百一十五万五千两,由该部发付工商部门生息,每年约得利息二十五万余两。 光绪三十三年底,袁世凯在天津招募直隶民间资本,办理铁路、垦荒等实业,同时向朝廷上报告了这一情况。
光绪三十四年初,清政府批准设立“直隶铁路公司”,专办京汉、津浦两条铁路,以吸收民间资金。同时,又下诏允许各省举办矿务、冶炼等各种实业,募集股份,借给银款;凡持有公司的股票和债券者,每年都可以得到分红和利息的收入。这样,就使清政府的财政有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而百姓手中的钱也因为开办了实业而有了投资渠道。 这一政策很快收到成效。据载,到宣统元年(1909)底,仅京汉、津浦两路股份认购数就达563.3万股,实收现金1214万元。这些股金除了用于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外,其余均作为流动资金,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利润除支付股东红利外,剩下的都交纳税收,以充实国家财政。
随着股金的不断增加,直隶铁路公司的盈利也水涨船高。仅凭这两条干线每年获得的纯利就上千万两白银。而这些纯利的十分之一还要缴纳税务,其中一部分要上交清廷当作皇室经费,还有一部分要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