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流通银样币是有价值吗?
银样币由于其本身的特殊性,只起到示范打样作用,是不可能进入流通领域的,属于禁止流通的样币范围,我国刑法明确地规定了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是犯罪行为。伪造的货币包括复制货币和变造货币,复制货币即通常所说的“假币”,而变造货币则是指在真货币的基础上进行重新加工,使其外观发生变化的货币。对于样币是否属于真货币,是否适用关于变造货币的法律规定存在不同的观点。
伪造普通纪念币案件与伪造流通硬币案件存在一个显著的区别:普通纪念币有面额,但是不能流通使用,而流通硬币可以在市场上合法流通使用,因而伪造普通纪念币的社会危害性明显低于伪造流通硬币。如果将禁止流通样币等同于可以流通的硬币,按变造货币罪处理,与刑法“罪刑责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相悖。因此笔者认为,禁止流通的样币不适用关于变造货币的法律规定,应视情况将其认定为伪造普通纪念币犯罪或者持有、使用假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