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翡翠朝珠几品官员佩戴?
清代翡翠朝珠一般为孔108颗,下有佛头塔和纪念,两侧有大坠角和苏式结,悬挂红、蓝、绿三色珊瑚、松石和玉石饰件。一品和二品官用红宝石,三品用珊瑚,四品用蓝宝石,五品用玉石,六、七品用水晶,八品和九品用素金。朝珠一般用东珠和翡翠制成,东珠为清代满族的特产,产自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中,是珍贵的动物性有机宝石。有黑色、灰白色、暗棕色,表面光滑无纹的黑色为上等。
一般东珠朝珠为清代皇帝和亲王后妃穿着朝服时使用。翡翠一般为大臣使用。根据《清东华续录》卷二六三记载,咸丰四年六月谕:“近来在京在外文武大臣等,于紫禁城内侍卫值房、军机处行走、各衙门坐轿、遇午门外陈设朝值行走及紫禁城内一切应走之地,并宗室王公晋见、召见时,皆有著朝珠者,著概行禁止。倘有仍前踵行者,该御史、该处值班侍卫即行纠参,以凭察处。”
“东宫、公主、福晋、命妇等,有同著朝褂而不用朝珠者,著概著朝珠。其著四朝珠者,听其仍前,著为令”。朝珠的装饰十分华丽、鲜艳和吉祥,具有富贵、庄重的装饰效果,成为清代特有的装饰物,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和装饰美化帝王后妃、王公大臣等的服饰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