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不群可以形容书法吗?
这个成语是褒义词,意思是超出寻常之外;亦指不同流俗。 形容书法,应该可以,但是要看用在什么语境里。 “王羲之一生最精彩的书法作品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题主的“精彩”是指某件作品在风格上超越其它作品的独特之处、别具一格的话,那么答案就是《兰亭集序》(又名《临河序》)和《圣教序》了——因为这两件作品都是他的行草代表作,且前者更为纯粹一些,后者带有更多的碑刻笔意。 但是如果把这俩东西单独拿出来说明“王羲之一生最精彩的作品”的话呢……其实是不够格的。 因为就其本身而言,王羲之在艺术上的贡献主要是在于创立了新的书体,即行书和草书两种新字体。而真正能够传世流传下来的,是他的楷书(小楷居多),还有早期的行书草书,以及少数的晚期成熟期的行书和草书。
另外,要说明一点的是,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中,绝大多数的回答都把《十七帖》当做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二人的杰作来看待。这是不对的,至少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是不对的。首先《十七帖》的内容是一封通信,其次《十七帖》的字迹绝大部分是王右军早期作品,个别两帖(如《远宦》)还是王献之的遗墨。因此我们一般认为这封信是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索靖所书并保存至今的。 这封信的内容主要是王谢两家互通讯息用的日常信札,所以整体上看并没有太多值得称道的笔法技法等,因此严格意义上它并不是一件艺术品。而且根据现代考古发现和研究,该信札的原貌与现在所流传下来的版本是有出入的,比如首题、帖末跋语、帖数、原卷装裱形式等等都有很大的变化(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资料了解) 所以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十七帖》只是历史上有价值的信札手稿,而不能作为艺术品来讨论。同时由于年代久远,此帖已流失海外,国内仅存部分摹本,所以我们在学习《十七帖》时要注意分辨真伪,不要以伪为真,也不要被市场上所谓拓本的精品忽悠。毕竟,我们现在接触到的,除了摹本外就没有真迹了。至于其他的《二王手札》什么的就更不是真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