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也有苏维埃?
“苏维埃”是俄罗斯族人民的伟大创造,是欧洲工人都十分向往的一种制度。它是建立在土地革命基础上的、工农联合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 形式。它的本质特征是通过无产阶级专政即剥夺剥夺者的权利以实现社会的平等与正义。 但苏维埃并不是一个固定的模式,也并非只有俄国可以采用。只要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工人阶级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和民主集中制这三大基本原则,任何一种国家体制,无论是总统制的,议会制的还是委员会制的,只要是劳动人民掌握权力并管理国家的,就是苏维埃式的。 十月革命前的俄罗斯就有过许多类似于苏维埃的制度。1905年革命中诞生的代表苏维埃就是这种形式的体现。
它是在革命形势成熟时由工人代表选举产生,拥有相当大的权力的机构。在俄国,这些苏维埃通过自己的代表参加政府,进入国家管理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农村,苏维埃的权力甚至超过村苏维埃。它们有权任命和撤换地方官员,监督公共事务,包括军事事务;有权颁布法律,宣布战争状态或宣布戒严;有权任免一切官职;最后还有权决定政权归属,宣告新的国家诞生。 总之,当时的俄国存在着一种多元政治架构,存在着形形色色不同的权力中心和决策机制。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苏俄(苏联的前身)时期。
十月革命后建立的苏俄是一个工农联盟的国家,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工人阶级的政党应该而且必须掌握国家政权,因为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生产阶级,是无产阶级解放和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可靠的领导者。但是,如何掌握国家政权却是有争论的。列宁主张用民主集中制的形式来掌握国家政权。所谓民主集中制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的领导,这种领导和民主的结合其实就是苏维埃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苏俄采用的是一种议行合一的体制。
这个体制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所有的权利属于劳动人民,统治权属于苏维埃,所有职位由劳动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没有例外;第二,全部权力属于中央,下级机关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第三,立法与行政权合二为一,实行委员制(负责执行的人民委员制),总统和其他高级行政人员均由大会产生,并对大会负责。 这种制度的实质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的绝对民主和少数服从多数的集权的统一。任何侵犯人民群众权利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当然,这种情况并非亘古不变。随着斯大林个人独裁的形成,苏俄(苏联)的政权形式逐渐走向单一,形成了一种高度集权的、不受任何制约的官僚体系。这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