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爪兵吗?
当然有啊 唐代的军制是实行府兵制,即由各藩镇节度使统率的禁卫军和外地驻军的混合体。其中,禁卫军负责天子及京师的安全,由六部郎中、尚书兼任兵部侍郎,负责管理;各地藩镇则由将军统领,实行双重领导。 这种制度下,军官的来源主要是世袭和军人出身。世袭的如京兆、河南等府的府兵,多是官僚子弟担任。而边镇军队则主要是招募而来的。无论是世袭还是募来的,都必须具有武艺,才能任职。所以从唐初开始,武举就成了选拔士兵的重要途径之一。《唐会要·卷三》记载了武举的考试内容:“武举之科,多因隋代旧制。”而隋朝的武举已经相当完备,从科目看就有马步射、马射、步射、翘关、负重等多种项目以测其力;还有骑射、立箭等方法以测其技。 既然有武艺测试,那肯定就会有成绩差别,考不上怎么办?《新唐书·兵志》里提到了一种方法: “其色目(指异族投降者)人,本出西戎,善骑射。凡入仕,必先试弓马,能则擢用。” 意思是说外来民族的人,本来就擅长骑射,只要一入伍就会先进行武艺考核,如果技术达到要求就可以直接提拔任用,不用从头训练。这简直就像后来清朝的满汉有别、世家子弟优先选拔当兵一样。
到了宋代,这个制度有所弱化。因为宋朝重文轻武,为了安抚武将,又缺乏有效制衡他们的制度,只好在选将上动心思。所以北宋初年,虽继承了唐朝的府兵制,但却不再像唐朝那样以武艺高低择将,而是采取“文资为官,武职降等”的原则——也就是哪怕你武艺高强,也只能做个武官,享受比文官低的待遇!这岂止是弱,简直就是烂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