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艺是中国古时候什么文化?
“陶”字,在现代汉语里表示两种意义:一是指用泥土制成的各种器皿,二是指这种器皿制成的物品——陶瓷。 前者是个名词,后者是个动词。这个字最初写成“陶”或“匋”——《说文解字·缶部》:“陶,陶器也。从缶、夭声。”“匋”是指“陶”制成的过程和状态——“匋,陶器施釉色也。从缶、尧声。”可见,“陶”字的本义就是指烧制的陶器。
在中国古代,“陶”与“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玉篇·土部》:“陶,烧制砖瓦之土。”《周礼·天官·司徒》“凡土功”,汉郑玄注:“埴土之器曰陶。”西晋张华著《博物志》云:“土工有七技……一曰陶,二曰冶……然陶者,烧瓦为器也;冶者,烧铜为器也。”可见,所谓“陶”主要是指烧结类陶瓷,而“瓷”指的是瓷器,即质地细腻的陶器。
《广韵》:“瓷,坯器也。”宋代程大昌撰《演繁露·卷八·陶瓷》:“今人以细而坚者谓之花瓷,花瓷自是一种器皿。”这就是把古代“陶”与“瓷”的概念区别赋予了新的内涵——“粗而软者”叫陶,“细而坚者”是瓷。
这种区分方法延续至今,但“细而坚者”并不都是瓷的范畴了。因为人们一般根据烧成温度的不同,把陶瓷分成下列四类: 高铝质陶瓷(1550℃以上) 高温耐火材料(1490-1550℃) 中温建筑陶瓷(1230-1490℃) 微晶玻璃(1100-1230℃) 其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物质基础都属于瓷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