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产生的多元价值?
从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可能会更合适一些: 社会经济基础方面:(生产资料) 一、作为劳动工具,它的原材料获取容易,加工制作简单,可以被大量生产; 二、作为劳动产品,它是可度量、可复制的,并且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以上两个方面决定了它可以被商业化,市场化,成为商品或服务。同时,由于它具有的可复制性,可以被广泛传播,具有普及的功能和作用。
三、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部分工艺美术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进行批量生产,例如电脑设计和彩色印刷技术的普遍应用,就使过去只能手工绘制图纸的美术工艺可以输入计算机,制成电子文档在各地分发传播,印制彩样供用户选择,完成购买和使用流程;
四、现代物流业的迅猛发展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创新,让以往只能在固定地点交易的商品和服务,通过空运、铁路、水运或者快递、网商等方式送到客户手中,实现随时随地的交易可能性。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工艺美术在本质上是一种商品,有商品的基本属性。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工艺美术产生的经济价值在于:通过买卖的形式,用较少的物质资源消耗与人工成本投入,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如果从更深层次来看待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工艺美术除了具有商品的基本属性以外,还具有艺术的属性和文化的属性。
从上可以看出,艺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技术基础上,利用一定的物质材料,通过设计构思和工艺制作来完成的艺术作品。我们从三个方面来看待艺术品的本质:
一、它是人造物,是设计师和工匠师们按照一定的设计思想和工艺流程制作出来的;
二、它是可用之物的“用”,是有实际功能或者潜在功能的器物,我们可以加以利用;
三、它是美的展示者,能够给人带来精神上的享受。 艺术品不是空洞和无用的,而是与我们息息相关、无处不在的。它可能是一幅画、一个雕塑、一件衣服、一座桥梁、一栋房屋、一辆汽车甚至只是一枚邮票,它们都在向我们展示着人类智慧和创新的精神。
任何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都是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成果,是科学精神与美学境界相统一的产物。我们欣赏一幅油画,理解一位雕塑家的创作灵感,不能仅仅停留在视觉审美层面,还需要了解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所运用到的技法和过程。正如法国现实主义画家欧仁·德拉克洛瓦所说:“只有艺术使大自然变得生动、真实和有生气……我想像拉斐尔一样绘画!……”了解和认识一件艺术品的过程本身就是审美再创造的过程,也是理解和尊重创作者创意和心血的过程,这正体现了艺术的价值和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