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夏天衣服面料有哪些?
清人服制规定严明,服饰色彩以“五色”为主色,用于区分尊卑。五彩华丽,代表皇帝和皇族的尊贵富足;五彩服饰等级色彩明确。五彩中,青、红、黄、白、黑每色又有上、中、下三等色,合计十八色,限王公大臣穿着;另外还有“间色”,又称“贱色”。按封建等级制度的规定,平民百姓只能穿间色之衣,用以区别于贵贱。
在色彩运用上也有所规定,以“五色”为主色,用于区分尊卑。“五彩”之说,最早见于《尚书·益稷》:“以五彩彰施于五色。”古代以青、黄、赤、白、黑五色为正色,称为“五色”。五色华丽、代表皇帝和王公大臣的尊贵富足。
皇帝服饰分别用蓝、黄、红、白、黑五彩。蓝色(青色)是东方之色;黄色是“中央色”,代表皇帝;红色是南方之色;白色是西方之色;黑色是北方之色。王公百官等品级以下官员以及普通百姓用色,皆不及五色。王公用紫、蓝、金银色;官员和百姓所服只用黑(皂色)、蓝、灰三色,不许用五色。五色之中,以黄色为最尊贵的色彩,为皇帝所专用,其他人等严禁使用。“间色”又称“贱色”。
“间色”包括紫、香色、红、浅红、海青、月白、古月白等。在色彩运用上,上下各阶层不得逾越。封建社会的“五色”、“间色”之说,体现了尊贵与卑贱在等级制度上的严格区别。紫与黄是皇室成员和重臣的用色。大清王朝开国不久,即对“黄紫等色”明令禁用,如顺治十三年规定“民人不许紫黄,以及皂色衣靴”,康熙十年规定,“直隶等京畿重地,官员军民人等,敢有织造贩卖、穿着紫黄及蓝色衣饰者,皆从重治罪。”
清人衣料,夏用纱、罗、绫、绸、棉等类,冬用呢、呢、貂皮、狐皮等类。所用纱类主要有本色纱、有色纱和花纱。本色纱也称白纱,分为本色纱和漂白纱两种。本色纱是用本色纱线织成,不加漂白。纱料有平纹、绞经、绞纬或经线纬线绞织的。通常纬纱是绞纱,经纱是平纱。由于织物绞纱部分的纱线互相掩蔽,不露出布面而光亮光滑,经纬纱互相交织的地方,显露在布面因缺乏光线反射而形成小黑点。小黑点越大,纱就越透。黑色纱在阳光或灯光照射下,黑点特别明显,清人称“荫大”。本色纱有“粗白纱、细白纱”。漂白纱也分为粗、细纱。主要区别也是在纱的粗细和宽窄不同。罗,纱的一种。在“罗”字上加“绞丝”,清人称为“络”。“络”是“罗”的简化字,其声相同,可通用。绫,也是纱的一种。绫用色较杂,有本色和杂色。绸,主要有本色和杂色两种。
棉,分为本色棉,本色棉又包括粗细两种棉纱。丝,分为本色和杂色两种,有粗细纱。呢,分为本色呢和加色,本色呢有粗细纱。
呢,分为本色、杂色、加色和镶色。本色呢有粗细纱。貂皮,是珍贵皮毛,清代皇帝、后妃和王公大臣皆用貂皮。用貂皮多是皮毛深褐色。狐皮,有青狐、玄狐、白狐等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