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文化与书法教育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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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书家通过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遵循一定的法则和规则所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而书法教育则是以培养书家为宗旨的一种专业教学活动。在当今的书法领域里,由于人们对书法概念的界定越来越清晰,对书法教育专业的认识也越来越准确,因此,作为现代的书家或未来的书法家,必须正确地把握二者的关系及其相互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从事书法艺术创作或进行有效的书法教学。

一、关于“书法”的概念 书法是一个传统的艺术范畴,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有“书”“法”两个词。《说文解字》中说“法,楷也;画也”。段玉裁注曰:“古者事必有法而后可,故名法令谓之法。故《禹贡》‘导山、“导水’皆曰至于四海,乃为池,行其赋法,谓制其封域之法度也。《周礼》五均司市‘掌治泉府之法’‘凡商税,四分之一’,此所谓法制也……又引申之为凡等则之称,《论语》‘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疏曰‘言己有过,人皆知之,如法定品目之类。’”可见,在古代人的观念之中,“法治”与今天的法律含义是不同的,而是特指治理国家或者管理某一事物的规章制度或准则。由此也可看出,从古代的“书”“法”一词的含义可知,二者是相对的。 “书法”一词最早出现在魏晋时期的典籍之中,例如西晋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汉兴而书亦衰,卒至正、景,无复人物,然独工于隶书,颇以趣巧为先,时称‘章草’。汉末而有‘草书’之名焉……”南朝庾肩吾也在《书品论》中提到“钟张信实超卓,尤善篆隶。张芝、锺繇、王羲之、王献之及今之士大夫,莫不师尊,咸共推戴,谓之‘书圣’,其迹并见于世,谓之‘法书’者也。此六家之迹,可为万世宝典,传于不朽矣!”到了唐代,孙过庭在《书谱》中也明确提出了他对书法的定义:“夫纸者,性情也;墨者,五脏也;笔者,须眉也;翰墨者,肝胆也;书画者,精神也。” 总之,自魏晋以来,人们就把能够体现中国书法独特魅力的一些元素概括起来称为“书法”。这些元素包括:笔法技巧(运笔方法)、墨法技巧以及结体的法则等内容。人们还强调学习书法应该遵循的一个准则——师法古人,因为,只有师法古人,才能最终超越古人成为新的书家乃至一代大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千百年来书法界一直把“笔法”看作是一切书法技法的核心问题,但是由于各门派的书家对笔法理解的深度不同所以形成了许多不同的观点,诸如“用笔千古不易”“用笔无定法”等都是他们对“笔法”的理解。无论怎样理解“笔法”,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它既是一种可以传承的技能技巧,同时又是历代书家不断探求和创新的艺术规律。

二、关于“书法教育”的概念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教育”的解释是:“教育是指受教育者在教师的指导下所受系统的影响,使个体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和实践技能的教育活动。”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就是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过程,这个定义不仅适用于学校教育而且还同样适用于社会教育或家庭教育。那么,什么是书法教育呢?笔者认为:凡是传授有关书法的知识技能、影响个体的审美取向以及培养他们将来成为书法家的一切活动都属于书法教育的范畴。 从以上分析可知:首先,书法教育具有教育的一般特点;其次,它与一般意义上的艺术教育又有显著的区别。这是因为:第一,它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第二,它在培养目标上就不同于其他学科。书法教育是特殊意义上的一种综合性的教育,它兼有艺术教育和文化教育的双重属性,既有艺术活动的特性同时又兼具文化传递的功能。正因为如此,所以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要重视书法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

盛振昌盛振昌优质答主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可以归结成一句话——学书法最终都是要学到做人的道理和境界的 当然啦~这句话看起来有些虚无缥缈(我这么说的目的是想强调它的重要性) 但你仔细想想啊,为什么现在人喜欢学习传统文化呢?因为它们能够让人沉静下来、让人体会到生活的美好、让人们内心变得强大且充满力量;

所以题主所说的“文化”与“教育”的区别我觉得其实就是前者侧重于精神层面而后者更偏重于实际技能的培养吧 如果这样说的话应该就比较好理解了吧…… (。・ω・。)ノ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忘了说,那就是在练习中一定要带着一颗真诚的心去练习哦!不然可能效果会大大折扣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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