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奖和书法奖区别?
关于题主的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搞明白“书法艺术”和“书法创作”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1、从历史的角度看: 在《艺苑卮言》中,吴宽说:“余见古碑善书者多矣,大抵得之疏密欹正,非以为体哉!然有疏而妙,密而逸,疏处可走马,密处不使透风,乃为之妙耳。古人善书者,多善草书,虽非其极则,皆能变化纵横。”这是将“笔法”与“章法”“墨法”分开来讲,认为三者都是书法艺术表现的重要元素。其中“笔法”属于基础的构成要素,“章法、墨法”则是建立在“笔法”基础上的二次创作,因此两者都构成了中国书法的主体部分——书法艺术范畴(注:此处的书法艺术特指书法作品的艺术价值); 而清代刘熙载在《艺概·书概》中说:“书者,如也,礼也。故书,散氏盘、石鼓文最得体。”又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 “如”是指书写的书写对象要像,这里主要指的是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即作品的内容应该反映作者的思想,反映了时代精神,表现了作者的审美情趣,是作者思想和审美情趣的体现,内容决定形式(或日内容美产生形式美);同时,一件好的书法作品也应该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反映出作者独特的审美趣好,因为不同性格的作者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是不一样的,因此他们对于客观事物的感受也不一样,这种个性化的思维方式就体现在他们的作品中,这就是所谓的形式追随功能了(或日形式美决定内容美的相对独立性)。这里的“书”已经不是书法艺术的范畴了,而是书法创作的范畴. 2、从实践的角度来看: 在书法的学习过程中,由于初学者的审美能力以及书写技能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因此在临习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于单一的技巧和笔法,却忽视了整个作品的章法布局及墨色的变化对整体风格的影响;随着学习水平的提高和练习次数的增加,初学者开始逐渐注意到用笔的基本方法之外的其他方面的技巧和规律,并在练习中去主动地把握这些规律,从而形成自己的审美标准,并根据自己的审美趣味去进行书写,这样既丰富了作品内容,又深化了对艺术内涵的理解程度,提高了自身的艺术修养。此时,虽然作品的风格可能仍然没有脱离古人的影子,但是作者已经能够自由地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内容并把它表现出来,这也就标志着创作者基本已经具备了一定水平的书法创作的能力了。
3、我们可以看出:“书法艺术”这个名词是用来描述那些已经拥有较高艺术欣赏价值的书法作品;“书法创作”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现有的工具材料按照特定的技法流程创作出具有一定意义的书法作品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