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绍基书法结构?
《说文解字》段玉裁注“六书”时说: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着于竹帛,可谓书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谓之‘象’形。三曰形声,形聲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 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謂之『會意』矣……五曰轉注,轉注者,建業言『就老傳以轉注』,『如以『無』為『元』,讀若無』是也;然後知『凡與同』諸說不通,『書方為方』、『書長爲旁』等語亦非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聲託事,猶據於音。段玉裁在序中说:「自『假借』以下不可通矣!」 其中前四者属于造字之法(汉字的构成方式),后三者是用字之法(汉字的使用方法)。 在段玉裁看来,许慎认为六书的顺序应该是「指事」「象形」「会意」「形声」和「转注」「假借」的说法是有问题的。他在《説文解字·叙》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自「指事」以下,則六書也。今本作「六書」,非也。」 根据他的说法,这四种造字的手段都是六书的组成部分,但只有前三项才是造字的方式,第四项「会意」则是把前两章的内容组合起来使用的手段了。至于第五章里的「转注」,则完全是一个用字的方法。第六章的「假借」,段玉裁认为是所有文字都具备的一种使用方法,并非一种独立的造字方法。所以正确的次序应为:「指事」「象形」「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这里要说明的是,「六书」是古代的文字学家对汉字的分类方法,最早见于《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惡,而养國子以保訓教之,乃教之六藝:一日五禮,二日六樂,三日五術,四日九數,五日書,六日敎。」其中的「書」就是六艺之一——六书。汉代学者开始将六书中的六种构造方式分别用来解释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的结构组成规律,这就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书的来由。
关于「六書」的详细内容可以参考张舜徽先生的《汉書藝文志通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4页以及郭錫良主编的历史语言学讲稿《汉字的结构和发展变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版,P56~70)中有关「六书」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