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红木合法吗?
这个问题太宽泛了,怎么说呢…… 先说定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濒危植物分为了3类: 也就是说,只有CITES附录Ⅰ、Ⅱ的物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濒危”。而很多所谓“濒临绝种”的动物实际上并不在CITES清单上,比如野生的斑鬣狗、斑马等,这些动物虽然可能面临灭种的危险,但贸易却不受限制(当然,如果国内有专门的保护政策,另当别论)。所以回到正题,中国从国外进口红木,到底合不合规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我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并且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包括木材)实行严格准入制度。也就是说,没有中国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任意一种外国木材都不得入境。
但是,请注意这里的关键词——允许进出口。是允许进出口货物,而不是允许进出口物种(植物)。根据《中国禁止进口货物名单》和《中国禁止出口货物品种目录》,无论是天然还是人工加工的,只要是来自CITES附录Ⅰ或Ⅱ的物种,一律禁止进口。但禁止进口的目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不是认为这类物种的外来入侵性或经济价值高,才进行禁止。
换言之,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无论是CITES附录I还是II的物种,都可以合法进口至中国: 第一,从非野生环境下获取; 第二,符合中国的生态安全标准; 第三,经过中国林业部的许可。 同时,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下列野生植物可以依法采收、收购或者出售: (一)林木种子; (二)用于育种、实验的野生植物植株; (三)不能自然繁衍的野生植物群体,经人工栽培繁殖,其生长量完全成熟,并有稳定产量和质量的; (四)采集后将丧失繁殖能力的一次性补充采集的; (五)其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经科学评估认定的。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红木(热带雨林树种)的进出口就不属于非法行为。 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一个关键问题: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购买并具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种植许可证,否则就涉嫌走私,这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