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评级是在哪评?
人民币没有外部评级(国际上对主权货币的评级制度尚未完善),目前只有三家评级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类评级业务的资质,即中诚信国际、大公国际和上海新世纪。其中中诚信国际和大公国际的评级业务规模大于其它两家。 国内关于债券评级的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当时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企业并不具备完全的市场属性。1988年3月国家财政部成立中国财政金融杂志社,负责编辑出版《金融》杂志,并在第5期首次刊登了“债券评级”的文章,建议开展对企业债券的评级工作;同年5月份在《金融》杂志第6期上又刊登了“债券信用等级的划分”一文,对债券的等级划分进行了初步探讨。
至1989年底,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已先后组织4次对工商企业的征信调查,这些被征信的企业主要为发行过债券的国有大型企业。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89年底我国有将近千家企业拥有自己的评级符号,这些企业发行的债券大约70%已被评级。从1994年起,有关部门停止了对未上市公司的债券评级,现在的债券评级主要面向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 目前,我国的债券评级体系主要包括发债主体、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三个方面、十个子项以及若干附则条款,每个方面和项目都设置多个层次。例如对于发债主体,分为一般债权、一般债务、特殊债权和特殊债务四个层次;而对于流动资金,分为保证、募集资金、经营收入及变现能力四个方面,每方又分别设置了三个层次。
目前我国债券评级体系的设置较之以前更为科学和完整一些,但由于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于股票市场,加之债券作为融资工具的自身特点,使得债券评级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受到了诸多限制。如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其受限制程度就较大。
由于各个评级机构所拥有的评级人员数量和能力不同、评级方法存在差异并且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评级结果出现一定差别也在情理之中,但过于悬殊的评分则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