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品青铜虎符价值人吗?
1.先秦的“符”,是古代帝王授予臣属执掌某种权力的凭证,又称“节”“信”“号信”等,与后世用于传递消息的“符”不同(参见下述“汉代的节”)。《周礼·地官》记载了周代官员所持的不同形状、材质的“符”: “符”的形状有“圭”形(长条薄片状)和“璋”“璧”“琮”“琥”(四块圆形片状玉器)以及“谷璧”“蒲璧”(两块扁平的小玉璧)等多种,材质则有玉石、铜、竹木等不同。这些“符”的用途各有区别,但基本的功能都是作为权力、身份的证明。
2.战国至汉初,朝廷用“符”调发军队或调遣官员:将帅奉命出征时,皇帝以“符”赐之,表示授权;返回时,“符”交还皇帝,以示结束军职,不得擅留。大臣外出担任郡守县令等职,也要取“符”始能启程,到任后交“符”,表明任职手续齐备。没有皇帝的“符”,任何人不得擅动一兵一卒。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制,在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度,规定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命,同时派朝中大臣到各地监督执行。他们既无固定官署,也无常驻军队,主要依靠代表天子权威的象征性物件——“符”——进行指挥调遣。这种“符”已经属于象征性文字依据范畴。汉代延续了这个制度。
3.汉武帝时,因为匈奴常常骚扰边境,又由于西域诸国多不愿事汉朝而臣属于匈奴,于是武帝决定派人出使西域,以便联合诸国共击匈奴。张骞应募前往,汉武帝授予他“使节”,意思是持此信物可免遭盘查、任意通行。这可以说是传信之物最早的记载。 汉代的节还用于赏赐功臣。据载:高祖刘邦平黥布叛乱后,因将军季布屡立战功,特赐其黄金二百斤,加封为河东太守。这就是把金(或银)铸成“节”的形状,加以赏赐。此后,凡立有大功的将帅们,都赏赐“节”。西汉时期,每年腊月(十二月)二十五日冬至,百官都要向丞相献节日礼物,物品中有“刀币”,即铸有各种花纹的青铜小刀,可能象征着“节”,故东汉应劭解释道:冬至“利不割爱,故曰‘割帛’;方其割也,必有刀币,所以进御,明则赐卿大夫,冥则劳军(指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