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发源地在哪里?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总行设在华北军区司令部(当时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其前身是东北银行和陕北人民银行。 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建立了以冀鲁豫边区为中心的华中金融贸易区和以陕甘宁边区为中心的西北金融贸易区。华北、华东地区则划分为晋察翼边区、山东解放区和华东解放区,分别设立分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地的货币发行与财政金融工作。
1947年,随着解放区的扩大和战局的转变,为适应财政经济工作的需要,华北政府决定建立华北财委会,统一管理华北地区的财政经济活动。同年6月,华北财委会正式成立,聂荣臻兼任主任。随后又成立了联合会计委员会,统一核算资金和预算执行情况;设立了工商总局,实行经营统制;建立联合采购总局,实行物资统购统销。为顺利实现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和领导,中共北方局于1948年春决定,将原来的财经办事处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机关,由董必武任行长兼总编辑。
由于战争环境的限制,人民银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很不完善,业务也开展得很少,但这一机构作为国家银行的雏形已开始运作了。 随着形势的发展,为适应接管城市、建立新中国政权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代行国库、海关和外汇管理、发钞等职责。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原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任行长。该行成立后,迅速接管了华北各解放区的银行和国库,并在所有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同时,按照“定物价、管信贷、平交易”的原则开始了统一全国财政经济的斗争。 为便于管理,将旧币按面额的比例进行兑换:5万元(人民币)兑换1元;5000元(人民币)兑换10元;500元(人民币)兑换100元;50元(人民币)兑换1000元;5元(人民币)兑换10000元;5角(人民币)兑换100000元;5分(人民币)兑换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