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第套人民币哪几种?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同时,开始陆续收回各解放区发行的货币,但只收回了一部分,大部分继续流通使用了。 一套五套人民币中,前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市,未退出市场的是第四套人民币和刚刚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现在收藏投资者大多集全了前三套人民币,对于正在使用的第四套人民币的收藏和投资热情很高。由于新版人民币发行后,旧版人民币只能通过银行以“支取”的方式提取。在提款过程中难免会造成残损,这势必影响品相和价值。 按央行规定的兑换标准,只有满分的纸币才能完全兑换到等额的人民币,一分、两分硬币也要视其受损情况而定。而很多市民手中的“旧钞”因长年存放已出现皱折、泛黄等,实际上已达不到兑换标准,价值会大打折扣。这些“旧钞”若想升值成为有价之宝,就必须经过专业处理——即“修复”。 但需要注意的是,修复过的钞票再流通进市场是会受到限制的,按照相关法律,凡是伪造货币或者出售伪造的货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