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通宝价值多少?
清世宗雍正即位后,继续推行顺治末年已经开始执行的银两本位制,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白银生产、流通,同时严禁私铸钱为害商界。 为了增加银矿开采和白银产量,雍正帝先后设立了直隶煤矿局、开滦矿局等机构,大力开发华北和东北的矿产;在西北地区设立乌鲁木齐都司,作为管理新疆的行政中心,并派重兵驻守,以控制西域各地;还令四川、陕西人民围湖垦种、疏浚河道,以促进该地区经济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发展经济,雍正帝还鼓励商民出海贸易,给予海外商人许多便利,如允许其免交关税,不用向政府申报货物数量等等。这些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工商业的发展。商业繁荣又反过来促进了货币流通,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发展,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赤字”人,对于贵金属的需求大大增加,而当时国内采掘的金银储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于是雍正帝于公元1726年颁布了《禁止私铸纸币赦书》,要求各省督抚严密查拿。
同时下令“凡采金、取砂者,准其开张店面,买卖与民无碍”,“凡买金之人,不论上下买,俱准其变卖,但所买之金,只准自行销化,不可给与人知。”这种鼓励百姓购买黄金和允许私人铸造钱文的政策,很快收到了成效,使得民间滥铸的钱文越来越少,而朝廷手中的钱文则越来越多,为“乾隆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