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补号有收藏价值吗?
1.第五套人民币15100元,是2005年发行的,共有6种面额的纸币,分别是: 15100、15105、15130 、15135 、15140和15145元。其中,15105元和15135元已经停止流通,目前只剩下15130、15140 和15145元在流通中。 这套纸币当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15100元了!因为它的票面上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字样,这七个汉字是采用隶书字体写的,这种字体曾被认为是人民币的法定文字,实际上却不是。
2.从1948年印制第一套人民币开始,到2005年印制第五套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一直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印在每张钞票上。那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它到底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发行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金融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以及发行债券等等,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字样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支撑,只是一种通用语而已。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字眼具有法律的效力,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其发行行为是国家信用担保的,“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还是具有一定意义的;况且,如果不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字样,又要怎么用呢?所以,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还是具有相当的法律约束力的。 另外,有些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只是指现金(M0),而忽略了人民银行作为一个银行的本质,这是不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具有发行职能的商业银行。从法律角度看,“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依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