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拾分的银币值钱吗?
民国十年,即公元1921年2月,经吴佩孚等北洋军各派系代表协商决定,以旧币改铸发行新币,命名为“中华民国当十文铜元”(简称“民国十文铜元”)。当时,国民政府财政部制定的《币制条例》规定,新币面额分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7个等级; 其中,1分、2分、5分3个等级的主币发行数量应不低于200亿枚,1角、2角、5角、l元4个等级的辅币发行数量应不低于600亿枚。 但实际情况是,当时中国农村货币需求旺盛,流通领域的现大洋被大量熔化,以获得铸造铜元所需的原料,造成市场上一度出现缺铜现象。尽管国徽版别不一,但铜质良好,形制规范,包浆自然。由于存世量极大,价格不高。 这一现象引起了国民党政府的注意.为此,南京政府将“先令”“后令”的铸币权收归国有,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本位币暂行条例》及该条例实施细则,制定了《陕甘宁边区铸币厂组织大纲》和《陕甘宁边区铸币厂劳资纠纷处理办法》,在山西建立“山西省人民临时代用币铸造厂”,专事“先令”“后令”的回收、锻打和翻砂铸造。同时,还收回了汉口银行、四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制币权,统一铸行人民币。到抗日战争胜利后的1945年8月份,共计收回“先令”3564万磅,“后令”2258万磅。
这些收回的“先令”“后令”,除部分留作馆藏对外展出外,都被送到位于天津海河两岸的英资企业华丰钢铁有限公司的厂房内,拆碎冶炼成含锌26%至28%的湿法炉料,供应给位于天津东丽的英资企业天津华新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用来生产油漆颜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