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明刀的收藏价值吗?
在我国古刀文化中,明刀是一种比较独特的存在。它流行于先秦时期,又名破王刀,顾名思义,这是古时一把有记载的著名战刀。有专家认为此刀可能就是太史公司马迁《史记》中“梁荆之间,忽不忿而伐振咎,受命击之,斩首四十余万,遂定荆楚”故事中的吴王所佩带之刀。
根据古籍记载,此刀长三尺,背有刻文,谓之鬼面纹。一般认为,此乃剑之族类,但是剑刃两面各有一隆起,形如臂上之汗血。今藏湖北省博物馆,为稀有珍品。
另外,在敦煌千佛洞之第324窟中有唐代画刀之美感的画例,可证唐代尚明刀之风习。
从洛阳金村的晋简和长沙楚墓中,还出土了很多带有明刻文的钱币和明刀,它肯定不是一般的膳食之具。明刀有文字,应是一种具有明文之佩刀。
从先秦到汉代,短兵刃上铭文比较多。如有的刀子类兵器正面刻有文字,背后无文;而有的则相反,这种情况应是其主人所好。
至于为什么先秦时名剑多是“含光”、“卷藻”之类美丽或具有神秘色彩的名字,而明刀则多取现实意义之“明”字,这除了古人尚实之风和“利剑不平,污以真纹”等等原因外,是否还与当时剑为实战之利器,而刀则偏于附庸风雅,少有实战的机会等有关,我们姑且存之,不做妄论。
根据现存史料记载,中国最有影响的刀是用以斩荆削草或切割兽肉的剪刀状短刃,即汉书中所称的“锐刀”,俗称“快刀”。这种刀具有刀型、刀义、刀味,应视为刀类之正宗。后来为了便于携带,便开始有了象长股剑那样的狭长刃的佩刀,这种刀没有剑文,但有了剑格,且多为装具华丽、柄长体重、以御敌杀人于白刃者为上乘,正如《庄子》中所云:“宰鸡为犊而不朽,使乌集覆之,不由砥厉,不可以灭利,好夫锋砺,乃以斩伐。”此即佩刀的雏形。在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加上铁制的武器开始普及,短兵刃大都换成了长度在二尺三四或近丈的宽身刀,乃至把长弓也换成短弓,以便在较近距离内发挥威力。特别是白起挥剑长平,坑杀赵军40万,那种血淋淋的残酷的战争,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刀在实战中的重要作用,所以那种佩带在腰间的装饰性的短刀也就随之消失了。
这就是我国古代刀的最初形体及其演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