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监制是哪国瓷器?
明清时期,专为宫廷御用和内府所烧造的瓷器,就称为御窑或官窑。而清顺治、康熙、雍正、乾隆时期,江西景德镇御窑场在烧造宫廷和内府用瓷的同时,又特为清宫内务府等机构烧制瓷器,这类瓷器称为“官窑”,又名“官古器”。清末许之衡在《饮流斋说瓷》中说:“……清则只为内府烧造……称为官古,又曰官古器,此非御窑,而可以比诸官窑也。”但清末文献有混淆“御窑”和“官窑”的倾向,如清代朱琰的《陶说》称清代专烧御用瓷的景德镇御窑为“官窑”。现代陶瓷研究界有人称内务府用瓷为“内府窑”,也有人仍称“官窑”,“官古器”等。为了区别于明代的“官窑”,特称清代“官古器”为清“宫窑”。
宫窑瓷器绝大多数不写款。少数有款者如“自得子安”、“永庆长春”、“永庆堂制”、“永安窑制”、“永安窑”等款,有的是烧制时特意写的,有的是事后补写的。如北京故宫博物院藏“自得子安”款青釉三足炉,其款是在坯体上刻划而成。而“永安窑制”款青花云鹤纹盘则是后写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