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展览如何收集书法作品?
一、征稿工作 1. 展览主办方,根据所办展的要求,起草出征稿启事(包括收稿范围、作品规格、装裱要求、投递方法等),并向社会或业内进行公告; 2. 根据征稿启事的规定,进行作品征集; 3. 对收到的每件作品进行登记编号并存档备查; 4. 在规定时间内,对收到的每件作品进行初评,并向初评通过作者发出入展通知; 5. 复评。对发出入展通知的每件作品再次进行认真评审,确定最终是否入展; 6. 展览主办方对入选作品作必要的编辑处理,形成正式展出稿件。 二、送展要求 本次展览投稿作品一律为硬笔书法作品,来稿一律使用标准的作品封套,由本人填写完整的信息资料后寄往本次展览活动承办方。
1. 每位作者应投寄作品两幅以上,每幅字宽不超过四尺三开,高不超过六尺,一律为竖式。 2. 请严格按照以下尺寸制作作品: 毛笔:竖式,小字:二尺(高)×三尺(宽);中字:三尺(高)×四尺(宽);大字:四尺(高)×五尺(宽);超大字:五尺(高)×六尺或八尺(宽);草书、行书一律不超过四尺,篆书不超过三尺。 钢笔、铅笔、圆珠笔:小字:二尺(高)×三折(宽);中字:三尺(宽)×四尺三开(高);大字:四尺三开(高)×六尺整张;行楷、行草不大于四尺。所有来稿需自行装裱好(可用宣纸或艺术纸),未装裱之作品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