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领导书法?
一、题款中书名的写法 1.题款的落款方法与书写顺序应和正文相一致,一般在正文结字的右下角下笔,行草则可在正文落笔的同时落款。 2.落款一般写在正文的下方,在作品装裱后落在缝折处,也可在空白处落款。落款的一般格式是:年份+节气/月份/日期+姓名/名号(单款);节气/月份/日期+地点(双款)或年号+书名+作者名(单款) 年份可简写为公元纪年“××年”或干支纪年“××甲申”“××丙寅”等;节气以农历表示为宜,月日可用阳历或农历表示。节气的传统称谓有二十四节气和十五节气之分,一般来说,用农历表示宜用前者如立春、雨水、惊蛰等,而题画可用后者霜降、寒露、立冬等。至于月份的表示法有两种:一种是以阴历表示,传统上多以初、仲、季来分,即初一、初二至十九叫上朔(一月分为三旬),又称上春、端月(也作孟春)、季春;初三、四至十七为中春(又作仲春),十七、八到二月末为下朔,又称暮春、末春、季夏。另一种是用阳历来代称,即一、二、三月分别叫做正月、二月、三月。地名可用通称、简称或别称,但不宜多用繁写体字。具体而言,北京可用京城、燕京;上海可用沪城、申江;广州可用羊城、穗城、仙城;南京可用金陵、秣陵、石头城等等。
3.如果书款文字较多,可以分几行书写。一行写的宜写得紧凑些;两行或多行的要疏密相间,上下错落有致。这样可使作品显得活泼生动,富于变化。落款的字形不要写得过大,以免喧宾夺主。 二、印章的使用 在书法作品上盖印,除了起印证的作用外,还有点缀、美化作品之功效。所以,使用得当,能使作品增添不少光彩。
题款时应注意: 1.题款的位置应在正文的右上方,离正文字数不多于10个字为宜。 2.用横排字体题款的,一般应在右边空两三格处下笔,用直排字体题款的,可空一格落笔。 3.题款后的“题识”或“题记”二字可另起一行,居中书写。 “题识”、“题记”都是概括题款的文字,用在款末,以示尊重。但如果正文的结尾没有“结语”或“结束语”时,则可省略不写。 三、钤印 印章在印章石料未普遍应用之前,多采用铜制印章,故古时又有“钤章”之称。 印章除用以印证署名及题款之外,还可起到点景、画龙点睛之作用,使作品显得更为丰富。 一方好的印章应具备如下条件: 1.大小适宜。过小易使章法显得拥挤,过大又会破坏作品的均衡感。 2.形制适当。朱文(即红章)宜用方形、扁圆形、半圆形的篆章;白文(即在石料上雕出的印章)则可用长方条形、圆形或其他形状;盖在横排书体的作品上的篆章可略呈扁宽状;用在竖排书的印章可稍见修长;朱白相映可使其具有变化之美。
3.内容恰当。所钤印章内容应与题款、画面内容相统一,不能随心所欲地乱加印章。 4.位置合适。一幅作品中最好只加盖一枚印章即可,若需要加盖两枚以上的印章,则应印文的内容有所区别,切忌全为印文相同的印章。通常来说,作品中间的印章可稍大一些,两边的印章可稍小些。 5.颜色和谐。一般情况下,朱文用朱印,白文用白印,若印的颜色过于鲜亮,就失去了印章应有的韵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