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可以表彰为什么?
从“碑”到“帖 ”的转变,是时代和社会的变迁。 东汉灵帝中平年间(184-189年)兴起刻石记功之习,即“石刻兴也”[6]。西晋太康二年(281)始立石铭于太学门外,以记国典政制及经籍存亡、贤能黜陟等,所谓"太学石铭兴也"[7]。这些石刻,或立于太学门侧,或置于武库北隅,皆用石圭为之表题;而所刊内容,亦大抵系国家大典章制度以及朝廷礼乐刑政之事。这种刻石记事风气,一直影响到东晋南朝以至隋唐。 唐代李延寿说:“自魏晋至于梁陈,下至齐隋,莫不有碑;其石在路者,行人车马之所踩践;其竖诸郊庙社稷之前、山林泉涧之侧、公侯士庶之家,不可胜数,无益于世,有损于人”【《南史•文学传》】。唐太宗贞观十九年(645)命魏徵主编《晋书》时也曾说:“昔上庸文懿公(指杜预)作志石头,以为天下国家不过一郡诸侯,故可以得志则简书之责,失败则耻辱之忧。此其所以然者,由道不虚行故耳。比见后嗣因前代之基业,处君父之位,昏悖荒乱,不能念及此言,岂不殆哉!”于是令诸王各撰本纪,以自警戒〔3〕。 从以上材料看,当时人认为石刻多不利于风俗教化,而且多有虚饰夸诞之处,因而多以为非。因此,许多石刻遭毁弃,有的石刻文字甚至被凿去,用以砌筑其他建筑物,例如宋初人薛居正说北魏太和末年,洛阳石经“悉为群碑所埋没,竟无所见……至于开元以来,乃稍加芟革,移置洛北尊贤寺东阶之下”{《旧五代史·薛昭蕴传》}。由于上述缘故,“石刻”逐渐演变为“帖学”,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但另一方面,人们对于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书法艺术的崇拜却日益高涨,这显然与当时崇尚清谈的风气有关联。
到了宋代,随着印刷术的发展,人们可以从书籍中大量欣赏法帖,这就使得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墨迹的影响,开始更多地关注碑刻。南宋姜夔对碑帖优劣的评价即是这样说的:“世之摹拓古人真迹,如欧阳公《集古录》所云‘以意改易,苟合而已’,谓之临本可乎?又如唐人双钩填墨之类,可谓不知书者也。今藏赵吴兴帖凡十卷,盖取唐时名公所作笔势,各就一家之法,钩摹刻石,以遗好事者。虽未必尽仿原本,要自可观…惟虞褚欧苏米蔡诸家精妙绝伦者,可以意求之。若李北海《道因法师赞》,颜鲁公《罗池神》二碑,笔力劲健,气象浑穆,则当玩其用笔之意趣而不徒赏其结构之美也。” [8]
这段评论虽然比较笼统,但也反映出宋人的审美趣味转向碑刻的趋势。 元代则出现了一种新的评价尺度,元初书法家汤厚说: “余谓《兰亭》《大观》二帖,尚是前人笔墨,未脱俗气,《道因》《玄秘》诸碑最为高古。《龙腾》《石鼓》《开宝》《天发神谶》诸刻,皆后世名家。” {汤厚《敬室文集》} 这与宋人重墨迹的传统相异,因为墨迹难免掺杂个人习气在里边,而石刻则更加接近古代经典原貌,更能体现古人的书法艺术风格,因此在元代碑学得以进一步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