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书法叫什么?
“书法”一词最早出现于东晋时代,时人卫铄所著《笔阵图》云:“昔蔡邕入吴道丧还过江宁,见钟繇、梁鹄书写石经,又看崔伯鹰书《石鼓文》,于是探墨研纸,留其处,凡得白笔如牛毛,即坐石临之。至暮,取一斛水涤砚而观,乃有画字也。因谓其子靖曰:‘此书之极精矣’……羲之书多疏放,故作行书;后乃参差,可谓尽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东晋之前的书法皆称之为“书”或称“隶书”(“楷隶”),东晋之后才逐渐将隶书之外的字体称为“草书”“行书”“小楷”“大楷”“飞白”等。 那么为何在之前不称之为其他名称呢?我们不妨来看下汉魏时期的书法理论著作对于“书”的诠释——
东汉王充在《论衡·自纪篇》中言:“余以世史书为九,小说十五。书者,法言也;小说,小道也。”这里所说的世史书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书体。
西晋卫恒在《四体书势》中对篆、隶及章草有所评述:“秦既用篆,奏事皆言篆,孔子曰:‘安得上古道德之文字’,而秦篆不绝。”这里的“书”显然指的是篆书了。 曹魏钟毓在《宣示表》序中说:“书,心学也。”西晋傅玄也在《述书赋》中提到“书,心画也。”这里的“书”自然是指隶书了。
所以从当时的实际情况以及各家的观点出发,东晋以前的书法都统称为“书”——当然如果严格来说的话只有隶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书”,其他书体都是“今文”或者“古文”而已。至于“行”与“草”的称谓直到魏晋时期才开始被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