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体钞有收藏价值吗?
连体钞,顾名思义,就是连体的钞票。它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将两张或更多的钞票粘在一起构成一张新的钞票;二是这些钞票必须是尚未正式发行或者发行不久就回收的“未发行货币”,或者是某些流通币种的一部分。 我国发行的连体钞有两种:一种是银行票据性质的,如1999年发行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钞和2000年中国现代科学家(二)纪念钞;另一种是钱币市场性质的,如1996年的牡丹一元硬币、1997年的梅花五角硬币和10元镍合金纪念币等。目前市场上最多的连体钞是2000年北京奥运会纪念钞。 从收藏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授权和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人民币的发行业务,禁止出售、购买、囤积、炒作连体钞。除了上述两种类型的连体钞外,其他都是伪造的和非法发行的,是没有法律意义的,根本不能称之为“钞”。这些所谓的“连体钞”,有的仅比一般的印刷品大一点,甚至小得难以辨认,完全达不到作为货币的尺寸和质量要求。而且,在流通领域不会出现成把成束的“连体钞”,因为钞票是有一定面额面值的人民币,即使再稀少的钞票,只要不是太破损,一般人不会故意将其撕碎而只为凑数。所以,这些所谓“连体钞”不过是一些伪造的、无意义的东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