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什么时候钱不值钱?
1935年-1948年间,因为战乱和通货膨胀,国民政府的法币严重贬值。具体值多少钱,得看面值。
比如,1936年的法币相当于现在的0.7元(按通货膨胀率计算)。而1937年发行的“抗战货币”,面值10元的相当于现在的0.28元; 到了1949年,同样面值10元的“抗战货币”只抵得上原来的0.01元了!
举个例子: 鲁迅小说《阿q正传》中,阿q被赵太爷打后去赌馆“消愁解闷”,“把两个指头的指甲全敲落了,用来下注”,结果输了个精光。按照小说原文,当时一个穷光蛋的指甲盖大小可以抵上三斤米,那么一个中产阶级的指甲盖大小大约能换十几斤米——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当时普通工人的日工资(大城市的普通工人每天约值二两半小米,乡下的普通工匠大约每日价值一两五钱小米)。 当然,对于“穷光蛋”来说,十几斤米也不算一笔小数目,够他吃一个月了。可是阿q只是挨了一顿打而已啊…… 要知道,当年吴敬梓写《儒林外史》,里面穷书生范进中举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自己珍贵的头发换了一大笔银子(这在当时相当于是卖了自己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