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民国三十七年的银元?
有,而且很多!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国民党南京政府宣布发行“金圆券”,以超过300%的发行量(当时金圆券的流通量约43亿,而法币的流通量不到5亿元)兑收法币,造成货币供求严重失衡。
由于战事不断,国统区生产萎缩,物价飞涨,金圆券贬值很快。到1949年初,仅7个月的时间,其发行量就增长了将近一倍,而同期美元对金圆券的汇率却从1美元兑换5.15元下降至1美元兑换6.96元。 金圆券发行后,作为法币的后裔,其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当时的国民政府为了挽救币值,绞尽脑汁。有人提出与金本位接轨,发行黄金储备;也有人主张恢复银本位制,用白银储备支撑纸币。然而这些办法都难以奏效。因为当时的国内局势是通货膨胀居高不下,进口物资匮乏,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
于是有人提出发行美元债券来换取外国的物资,但此举未能如愿,最后只好由宋子文亲自出马,在莫斯科寻求苏联的帮助。 据说当时苏方提出的条件是用贷款交换中方的盐、铁等采矿和冶炼业的控制权。对于这样一个近乎苛刻的条件,当时的中国政府勉强应允了下来,并立即付诸实施。 这就是民国三十七年一元银币的由来。
当然,这个版本的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 按照这个版本的说法,是因为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权需要大量军费用于内战,而财政又十分拮据,于是就想到了铸造银元发钱的方法。不过考虑到当时国内经济状况,最终政府不得不将原材料中的银含量减少到10%,铸成含银90%的银元,也就是所谓的“辅币”,以此来降低铸币的成本,增加政府的收益。
尽管这两个故事有着细微的细节差别,但它们描述的场景却是大同小异:在战乱纷争的民国末年,一个内忧外患、风雨飘渺的中国,为了维持政府的运转,不惜铤而走险,滥发货币,最终导致货币信用极度丧失。而广大百姓面对政府的昏招,却毫无办法,只能忍气吞声,自己承受物价飞涨、民不聊生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