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布的收藏价值大吗?
清军入关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廷下令停止制造、严禁私铸。久之,民间乃稍铸私钱。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清廷又下令私铸者斩。于是,货布禁而不禁,私铸者越来越多,钱文大小不一,重量轻于咸丰钱。同时,还出现仿造伪钱,如“朝钱”、“暮钱”、“卜乔钱”等,真伪难辨,混淆流行。至同治末年(公元1875年),山东济东一带商人又开始铸造一种折六枚重的货布,其文字、花纹及局皆小,黄铜质,背有穿左右的孔,穿的下部较窄,形似漏孔,俗称“孔方”。
清代的汉钱除了本主区域的铸钱局铸造外,还允许其他的私人铸钱局铸造,即“私铸钱”。各地方私铸钱局用仿照官方铸钱局所铸造的铜版浇铸成的钱,钱面文字纹饰皆与官钱相同,但是铜质较松,锈色轻浮。有的私铸钱钱文字画甚精,地章宽大厚重,铜质黄润,锈色浓郁逼真,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
由于私铸钱危害了国家税收,所以为了制止私铸钱,清朝政府便决定收回货币发行权,实行银钱并用的币制。
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户部奏准,设立宝泉局,专司铸造宝泉当十大钱。从此,清钱中又一新币种—当十大钱出现。宝泉局所铸的当十大钱的背文,左径旁无星点,只铸“宝泉”局四字。另有当五十钱,背文左径在上,左右铸有“宝泉”二字。当时政府要求,逢三十、四十一日开铸,三十日即告停铸。实际上并未遵守此规定。当时,市场流通的当十大钱,多数为宝源局所铸。存世量的多寡和收藏此钱的难度,宝泉局当十大钱都远远超过了宝源局。故有人曾说,凡有泉之钱,存世皆少,惟独“宝泉”当十大钱,收藏者最难寻求。
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户部奏准停铸当五十大钱;七年,又奏准江西铸造当十大钱;八年(公元1858年),福建开始铸当十大钱。这些新铸行的当十大钱,背文增加了“福建”、“江西”,面文有的修改了“咸丰铜钱”,右侧多了“当十大”三个字。与此同时,还增铸了一些当五小钱(即当五)。
宝直局咸丰当十大钱,其面文为“咸丰通宝”,背文左右为“宝直”[局名]二字。此局铸造咸丰当十大钱时间较短,现存世量不多,是咸丰钱中的珍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