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为什么有双圈款?
清代在御窑厂烧造瓷器,首先要向皇帝呈进样本,得到旨意并传办后才开始烧造,并以“活计档”、“尺寸档”、“物料档”分别对瓷器的式样、尺寸、釉色、纹饰等详细记载在案,严格管理,不得丝毫僭越。款识是附着于器物底部的标志,所以受到清皇室的极大重视。
凡是在御窑厂烧造的“官古器皿”、仿明代宣德、成化款的器皿和御用“年、月款”、“奉旨款”器物之外一律书写“大清××年制”款,而且以“大清康熙(雍正、乾隆)年制”六字寄托年款居多。寄托年款是后朝为显示对前朝的尊重和对皇帝的敬仰而书写前朝皇帝年号的款式,如雍正、乾隆朝就仿写“大清康熙年制”款。六字楷书款采用横、竖成行的排列格式,其中有些款式在字与字、行与行之间加画方框或双圈。加双圈的款识称双圈款。
双圈有里粗外细、里细外粗、内外双粗、内外双细之分,也有以楷书横行或竖行款外包双圈的。单、双圈或方框划围不够圆润方正和“大清××年制”款识不够整齐规范,甚至出现缺、增笔画的多属于民窑瓷器款识特征,应引起鉴别时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