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刻款瓷器多吗?
明清两代,刻款瓷器比宋元增多。
明洪武时,御窑厂设在现在的南京城中华门外,称“龙江御窑”,烧制的釉里红、青花等瓷器,器底有阳刻“大明洪武年制”的六字篆书款识。永、宣两朝的“御厂”仍在南京。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在现在的北京亦庄亦设官窑,但规模不大,仅烧造器底刻印“永乐年制”、“宣德年制”的小件青瓷器。至明英宗正统四年明廷遣太监前往景德镇督造官窑瓷器时,江西景德镇才正式成为专为宫廷烧造御用陶瓷的地方,“御器厂”亦移此。因此,除南京出土的洪武至宣德纪年款识的瓷器外,在北京等地均未发现有正统至弘治初年(1465年前)的官窑瓷器,只产民窑的器物。明正德至清初,凡景德镇民窑生产的出口青花瓷器,许多器物上绘有“大明成化年制”、“大明嘉靖年制”等伪托款识,这是应国外订货者的要求而特意制作的。
明清官窑瓷器的款识,一般写在器物的底部,字体为宋体,青花、红、金彩或黑彩字均有,字数有四字的,亦有六字的,多为“大明××年制”或“××××年造”两行竖排,用双方框或双圆圈围写。只有康熙朝的官窑款字,除“大清康熙年制”外,还有“康熙年制”的四字款。民窑在明清时期已极为兴盛,其产量已远远超过官窑,许多民窑也仿造款字,其书写、着色和字的风格都比官窑粗糙草率,多随意书写于器物的口沿、肩部、腹部分,常有缺笔少横现象。如清康熙时民窑瓷器的款字就有“康熙年制”、“大清康熙年制”、“康熙年造”、“大清康熙年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