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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亚洲司司长谈中日关系”一文的撰写者、现任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日前被媒体披露其曾在大学期间发表过一篇研究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文章,文中引用川端的语录时误植了日文中的汉字。对此,在舆论谴责声中,姜瑜引咎辞职。 “外交部发言人因抄袭辞去了职务(简称‘抄袭门’)成为近来国内外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其实外交部还有一件丑闻,那就是另一位前发言人许武杰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把一位外交官写的关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分析性文章据为己有,发表在个人博客上。 ” 这是笔者在一篇评述姜瑜事件的文章中的一段开头语,这篇文章于9月17日由笔者在博客上刊登出来了。结果第二天,《环球时报》就在第6版上发表了题为《对姜瑜事件的调查应延伸》的短评,指出上述文章“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该文认为姜瑜没有利用职权“把他人写的东西据为己有”;并说作者批评外交部“另外一起丑剧”也是凭空捏造。
尽管笔者认为这篇短评基本上是以和稀泥的态度来论事的,但客观地说,它还是指出了笔者的文章中有不妥之处——即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有必要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 在《环球时报》发表上述评论的当天,我还在人民网发表了另一篇文章,题目为《从“抄书门”到“借名门”——一个“政治正确”时代的悲哀》。在这篇文章里,我对“抄袭”“剽窃”等概念作了界定,并且提出了以下观点: 第一,姜瑜承认自己确实犯了错误,而且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所以不能再用“抄袭”或“剽窃”之类的词来形容她。 第二,由于当时的情形尚不明朗,我们不能断定她的错误是故意的还是无意所致。 第三,即使她是故意为之,我们也只能认定她是“学术不端”而不是“贪污受贿”。 当然,如果后来发现确实有证据表明她在担任部长助理之前就曾经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那些资料,那么就可以另当别论了。我的结论是: 首先,姜瑜事件表明,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了新的时代——一个“政治正确”的时代。在这种时代氛围下,任何对现行体制提出异议的言论都会被视为异端而遭到打击。因此,只有按照官方规定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和行动才最保险,也最容易获得成功。 其次,既然连外交部这样的机关都要执行“政治正确”的原则,那么其他部门就更不必说了。由此可知,“抄袭”“剽窃”这些字眼已被牢牢地钉在了政治正确的十字架上,今后谁要是再敢使用它们,那就等着被扣上“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帽子吧! 最后,虽然“政治正确”是一个大词,但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它的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正如美国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中,这种以“道德教条主义”的形式出现的理念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对于中国这样有着特殊历史的国度来说,情况恐怕又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