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怎么保护?

季世铭季世铭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这题我会! 本人某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工作多年(现已离职),看到此题简直不能更赞同,以前单位所重视的考古项目保护几乎为零,发掘后文物库房就是随便放放了,至于整理出土文书资料更是没有人过问,当时就觉得这些文物一旦流失就再也无法回来了,非常着急却毫无办法,只希望有能力的人能看到这些问题,能够重视起来,可惜没有如果……

1、制度上的问题。国家现在有了《文物保护法》,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但许多地方的执行力度不够,文物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使得文物的保护开发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2、认识上的问题。我们常讲文物建筑不可移动,文物标本是可移动文物。其实这里的可移动只是指的可进入博物馆进行展示的文物,那些因种种原因无法进入博物馆展示的文物同样需要保护。目前我们对文物概念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可见的文物上面,对地下和水域中的文物相当忽视。还有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知也有待提高;

3、资金的问题。资金的保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目前的文物工作依然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这样的模式有利于文物整体质量的提高,但也存在效率低等问题。如何调动社会的积极性,通过市场手段改善经费不足的情况值得探讨。 另外,对于文物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也需要加大,去年中央巡视组接到大量举报某某省文物局不作为,执法力度低。虽然文物局一再强调要加强查处力度,但效果甚微。

最后说到文物盗窃,这个已经属于刑事犯罪,应该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凤霞莉凤霞莉优质答主

我国文物保护法对水下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在陆地文物保护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规定:

一是水下文物的调查、勘探、发掘,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或者委托适当机关或者团体组织实施,在华外国团体、个人在国家主管机关许可进行水下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中,都必须由中方派人参加。

二是港口、海岸、江河和通航内河附近,海港、内河的管理机构有权在不妨碍勘探、发掘工作进行的前提下,为保证交通安全,标示临时禁锚区,并禁止在该区内锚泊、拖锚航行。进行水下文物勘探、发掘工作的单位,应当事先测定该区的准确位置,标明在海图上,并告当地海、河管理机构。

三是勘查施工或者打捞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水下文物,都必须迅速报告当地或者勘查主管部门,打捞上来的文物,应当及时移交文物行政部门。勘探、发掘水下文物的单位,对打捞出来的不易保存的水下文物,需要作科学处理的,应当于实施前报送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四是根据水下文物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水下文物周围划定保护范围和特别保护区,在划定的特别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可能损害或者破坏水下文物的活动,非经特别许可,也不得进入特别保护区。

五是外国人在中国的内水、领海、大陆架及其他管辖的海域内进行水下文物的水下调查、勘探、发掘活动,必须采取与中国合作的方式,合作的方式和项目,由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国务院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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