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的古钱价值是多少?
清世祖顺治皇帝于1638年即位,次年改元顺治。当时由于国库空虚,财政困难,为挽救危局而采取的重钱轻货的政策,致使以后的钱币铸造量极大。同时为保证军饷以及税粮的缴纳,朝廷又明令严禁铸钱、私铸和走私钱财,并规定私铸者斩立决。但是,禁令并不奏效,铸钱之风依然盛行。到顺治末年已经“钱文恶劣”“大小不一”。 康熙初年,由于战事频繁,军费浩繁,政府不仅继续沿用前朝旧例发行大钱,而且还相继增加了当十钱,当五钱等品种以济钞法之穷。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还特许私人采铜冶炼,出售铜器以补国用。这些举措固然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缓解作用,但却导致了钱币质量的下降。
到了康熙中期,社会经济逐渐恢复,财政收入明显增长。在这种情况下,康熙帝决心推行以钱法改革,于是命工部侍郎索额图与南书房翰林朱仕琇等参酌古今之制,重新制定钱律。新订的《大清货币则例》于康熙二十一年正式颁布实行。该则例对以前的旧钱律做了全面的修订补充,较之以前更为详备,体现了康熙帝力求建立一套完备的货币制度的信念。
然而,《大清货币则例》的全面推行是在雍正年间。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社会上仍流通着大量的顺治、康熙时期所铸的旧钱,如果急急忙忙地推行新钱制,势必会出现混乱景象;而且,从顺治至康熙中期的近90年的滥铸恶习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纠正过来。所以,只有待新钱制得到充分贯彻,旧钱流通逐步收敛时,社会的经济才会真正步入正轨。这一时间差便成了某些人投机取巧的机会。
据史料记载,雍正五年正月,直隶巡抚李绂向雍正帝报告说,有人将顺治、康熙时期的老钱磨平翻正,以次充好,冒充新品出售牟利。雍正帝接到禀报后,颇为恼火,认为这是破坏钱法,败坏风气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于是下令各布政使司查报辖内盗铸伪钱情况,严加惩处。 雍正六年十月,户部报告说当年各省监犯共造出伪钱275431文,其中山西造出伪钱最多,有137998文。这实际上意味着在十年间全省至少有高达13万余枚的新钱被非法制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