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黄花梨老秤有没有荧光?
现在,很多从晚清,民国时期的旧货公司淘出来的家具,都会有重量问题,这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古代的劳动工具和现代的不一样,当时一根筷子般的竹杠,可能顶现在的一辆小车。
所以,买旧家具,先问清重量,再决定是否要买。另外,对于老秤的重量问题,也应有一个基本概念。
以前没有工厂,人们靠手工劳动生存,工具极为重要,这就出现了权衡(称重量的工具),即秤。我国最早的衡器,是专供国家衡量的砝码,也叫衡缗。据《汉书》记载,每枚砝码重三百斤(合今150公斤),共有12枚,置于国家治平候宝内。此后,仿制的衡器很多,汉代的准秤、唐代的天平秤、宋代的象秤以及明代的珠秤等,都广为流传
到了清代,民间买卖繁荣,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人越来越受到尊重,秤也随之进入各个家庭,成为衡量物资轻重量的专用工具。各种称货物的秤,如盘秤、水秤、油秤、粮秤、豆秤、斤秤、两秤等,纷纷出现。这种原始的秤直接影响到近代的台秤、分析秤、地磅、皮秤及一些特种称重设备的诞生。
由于近代工业的兴起,重量计量已普遍采用公制,而在民间或个别领域,仍保存着市秤制。市秤的主要特点是用斤、两作为计量单位,其计量范围一般是从几分斤至25斤。市秤的特点是轻便灵活,携带方便,适用范围广泛,广泛用于农副产品收购、粮食备运和销售。
过去,杆秤是常用的衡器,一斤约有4至8两不等。而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人是不得篡改或者移动准确的计量标志的。”
使用杆秤,有一个准确度问题。“一斤应该是十六两,但有时候一斤可能是十五两,也可以可能是十五又半两,都可以。但由于人们的习惯,在交易时,往往是卖出一方报价时,只说几斤几两,买进一方也可能只看秤,也不去管是几两,这样双方没有纠纷。”
而电子秤发展以后,一斤与十六两的关系问题也引起争议。有些人认为,秤应该还是两斤,这样才能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统一改革为一斤,就失去了讨价还价的中间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