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琉璃冒顶几品?
从清代中后期开始,出现了许多用于佛道崇拜的琉璃制品,由于质地光亮,颜色众多,被饰于殿堂之中,也可用来烧制生活器皿。其中,狮座莲花琉璃烧造技艺尤为精湛,“广东石湾,浙江温州,京津唐晋,敦煌、洛阳、开封、济南、南京、芜湖、苏州,各地均有仿制品,且多不及石湾之精。”(见吴幼坚《广东石湾陶艺志》)
清代琉璃工艺,总体水平已超越前朝。北京妙峰山、山东泰安岱庙、河北承德州普照寺等古建筑中,都存有清代琉璃制品。其中,北京妙峰山琉璃制品既有中国传统的方形瓦件,也有圆筒式脊件和宝塔式卷脊件,造型活泼生动,色彩鲜艳和谐,具有清代特色。
清代, 琉璃制作工艺有了进一步发展,颜色由三弦子釉变彩色釉,常以黄、绿、蓝、白、酱黄五种颜色为基本釉色。彩色釉之间以铁色为主,使不同颜色相互衬托。还新开展了孔雀绿、娇黄、娇红、天蓝、粉绿、墨绿、酸蓝等多种颜色。并且,逐渐抛弃了唐代以来的封釉手法(即在釉未冷固之前,不加装饰就拿出来)。改为在釉冷固后刻花、划花、印花和贴花的装饰方法。其中,尤以花法最为突出。除了继续采用宋代以来的镂空贴花(俗称点螺)技术外,还创制了浮雕花式。以上诸色,主要用来装饰花神、童子、八仙、人物、走兽、飞天、宝塔式卷苗、各色宝塔、宝盒、宝瓶、金钱、鼓、叉、刀、枪、索、塔、经幢、盖屋、塔式瓦件等建筑装饰。
乾隆时,琉璃生产已成国内一大手工业,产品“商于各省,遇有宫府寺院兴造,则争先供应”(《续行乡续闻》)。还远销俄罗斯、印度、泰国、缅甸等国。
此期,上海吴淞江上游之福泉山,“有琉璃塔,高三百七十尺,九级,层层重檐,有鳌背式(式如莲蓬,故俗称莲蓬塔)。塔因地震而颓,中有巨石,上镌‘福泉’二字。”上海桃花林镇(今上海市浦东新区)还有三座琉璃塔,亦因地震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