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20元价值多少?
1914年5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成立,接管清末、民初成立的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局、盐务总局、铁路办事总处等银行和办事机构,同时也接管了前清、民初的军用银行,负责整理收监,并于1914年5月15日成立中央银行,以整理金融、调剂银钱币税、振兴实业为己任。1914年6月1日,中央银行开始营业,总行设在南京,初期的业务主要以存放款和证券交易为主。
经过20年的发展,至1933年底,中央银行总行迁至上海,在全国共设有18个分行(含香港分行)和93个支行。1935年11月4日,中央银行发行50元面值的“关金”(对关内征收的特定现金税收)邮票一只,以替换此前发行的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等5种面额的中央银行钞票。1935年12月1日,“法币”改革,建立“中央银行统驭全国金融之制”。
中华民国政府“法币”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一、废止银元法币;二、以钞票代替银圆;三、改革币制。从1935年12月1日起,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家全国性银行(当时的中国农村金融信用基础为农业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银行法币固定以英国皇家银行之金圆为准,以一元钱折合法币三元。1935年12月22日发行1000亿元新法币。
至1948年8月,共发行法币3663亿元,同时被剥夺金圆券发行权,因国民政府当年背弃“法币”改革条约,强制推行金圆券,没收人民黄金、白银、美元、英镑等外币。1948年下半年,国民政府又规定法币16亿元折合美元1元。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主要国家都注意吸收战争的经验,整顿和改革本国的金融制度。各主要国家都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以提高金融市场集中化水平来调节金融,服务于国际经济竞争。美国于1907年建立的联邦储备银行,就是由12个主要银行家组成的联邦政府银行,拥有独立的发行银行券的权力,不受国会、总统和财政部部的干预。世界上第一个中央银行是1844年9月成立的伦敦英格兰银行。
至1949年底,全国最大的几家私人银行倒闭。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7月27日上海银行联合会决议,组织联营,以扶助旧银行适应新法规,为兴建新中国金融制度。上海银行业第一次公开表示愿予合作。1949年8月1日,上海银行同业公会改组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联会,69家银行参加。在1950年1月27日公布的《中央银行管理规章》中,以条文形式承认“集中银行同业及协助政府管理金融之责任”,确认并维护在民国民法精神之内,各银行之营业自由与保险银行之保险业务。